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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和限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和限制

  (一)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二)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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