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企业内部合同预签制度
2.建筑企业内部的审查、批准制度
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必须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履行审查、批准手续。将预签的合同交给企业主管合同的部门和企业的法律顾问,由他们再对预签的合同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合同瑕疵。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护、保管企业印章制度
企业印章包括企业所有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等能代表企业进行对外业务往来,并能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凭证。因此,企业应对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采用登记制度并设专人保管。凡外出签订合同时,应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携带合同专用章,与负责办理签约的人员一起前往签约。
4.检查和奖励制度
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协调建筑企业各部门在履行合同中的关系,企业应建立合同签订、履行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合同履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矛盾,以利于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企业各部门不断改进合同履行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5.完善合同统计考核制度
合同统计考核制度,是施工企业整个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合同统计考核制度,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6.建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评估制度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