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是否有具体的法定赔偿标准
公司解散没有赔偿,但是有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该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公司需补偿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如何处理
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处理的方式:
1.由公司成立清算组,公司不成立的,由法院依法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并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5.清算结束后,依法申请注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