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裁判规则几则

  1.驾驶幼儿园校车严重超员构成危险驾驶罪——吴日福、杨保真、彭大金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行为人驾驶幼儿园校车严重超载构成危险驾驶罪;幼儿园法人代表、园长作为校车的所有人与管理人,对校车超载负有直接责任,亦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号:(2017)赣0702刑初350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8.14


  2.明知是含有乙醇的物质而服用致使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刑法要求的醉的程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吴卫东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对危险驾驶罪条文醉酒驾驶机动车中“酒”的理解,不应限于白酒、啤酒等酒类,而应根据立法目的、法律用语的本义理解为乙醇酒精;对“醉酒”亦应理解为明知是含有乙醇的物质而服用致使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刑法要求的醉的程度,处于醉酒的状态。被告人饮用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液药水,或者饮用白酒后又服用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液药水,致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不影响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案号:(2016)苏09刑终449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8.5


  3.醉驾逃逸后又自首应当限制从宽处罚——罗泽胜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中,必须进行酒精测试。对于醉酒驾驶后逃离现场的,由于随着人体的新陈代谢,酒精含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降低。此外,也不排除行为人在事故现场之外采取措施人工降低酒精含量之可能。即使事后自动投案,在量刑时亦应综合逃离原因以及逃离时间,对被告人限制从宽处罚。

  案号:(2015)城法刑初字第00139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7.32


  4.追逐竞驶,既应包括对向型的竞驶行为,还应包括行为人一方以竞驶为目的而实施的追赶行为——庞国钦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两者的区分需要着重从危害程度方面进行界定。追逐竞驶,既应包括对向型的竞驶行为,还应包括行为人一方以竞驶为目的而实施的追赶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准确认定,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到追逐竞驶的时间、地点、速度、危害结果、次数、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

  案号:(2015)东刑初字第01025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6.23


  5.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从宽处罚与从严处罚情节并存时,先考虑从重,在从重与减轻情节并存时,先予以减轻——张晓堤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应把握案件的全部量刑要素,不能遗漏任何从重情节。当从宽处罚与从严处罚情节并存时,先考虑从重,再在从重的基础上酌情从轻。在从重与减轻情节并存时,先予以减轻,在基本量刑幅度以下酌定从重处罚的幅度大于减轻的幅度,则刑罚的刻度可以再浮回到原来的基本量刑幅度之内。在从重情节与免刑情节并存时,对从重与免刑情节进行综合平衡,在原量刑幅度内决定一个较轻的刑罚。

  案号:(2017)粤03刑终655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7.26


  6.醉驾行为人只要主动将自己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并如实供述自己醉酒驾驶的事实,均应认定自首——徐俊响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不管是设卡查获还是因发生事故报警被查获的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只要行为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均应认定自首。

  案号:(2015)台黄刑初字第210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5.16


  7.醉驾人过错致使血液酒精测试结果缺失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可替代使用——陈茂跃、潘伯承等人危险驾驶案

  本案要旨:因为醉驾行为人之过错而导致无法取得血液酒精测试结果的情况下,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能够取代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为认定醉驾酒精含量的定罪证据使用;在排除呼气测试结果远超被告人体内真实酒精含量可能的情况下,超过检定周期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检测结果仍然有效。

  案号:(2013)浙温刑终字第963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3.24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