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残疾鉴定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一) 当事人向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二) 在受理申请后,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三) 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
(一) 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
(二) 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者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
(三) 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四) 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五) 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