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邪恶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般判几年
1、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般的判刑规则: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此种情况下并不需要考虑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只需要平衡夫妻个人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在立法暂时无法完善的情况下,法官应当充分利用利益衡量的方法,灵活适用法律,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因此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行为导致的侵权之债应当推定为行为人的个人债务,除非该债的形成与夫妻家庭生活有关或者家庭因该行为享有利益。当然,这里的例外情形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如果没有提供适当的证据,法官就不再审查,直接驳回诉讼请求,而是应该综合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仍然无法认定债务的形成与夫妻家庭生活有关或者家庭因该行为享有利益时,由债权人承担败诉的风险。也就是说,法官可以适当地做一些询问和调查工作。关于如此处理的法条引用问题,笔者认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为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进行认定,即使夫妻尚未离婚,也可以适用该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让债权人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