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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罪惩罚:驱逐出境的附加刑如何规定?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

驱逐出境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法律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因为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所以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因为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所以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刑罚方法,适用于补充主刑。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的一种刑罚方式。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9种。其中,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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