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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数罪并罚两个刑期加起来吗

一、数罪并罚两个刑期加起来吗

不正确。

数罪并罚并非简单相加两个刑期。

我国刑法规定,刑期计算为先并后减,即在数个判决中,依据最高处罚,在累加刑罚范围内判刑。

如涉及死刑或无期徒刑,则按其执行;若皆为有期徒刑,将两罪合并处罚,但需遵守总刑期上限,不能超标;附带的附加刑同样需要执行。

《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数罪并罚的刑期最高是多久

大家都知道,咱们中国的法律规定,一个人犯了好几个罪,最长只能判25年。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有些罪名的最高年限可能比25年还长。

要是把这些罪全都加起来,那可就太长了,甚至可能超过人的寿命。

所以,国家就规定了,不管你犯了多少罪,总的刑期不能超过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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