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一、职务犯罪能不能假释
职务犯罪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假释的,但相较于其他犯罪,假释的适用更为严格。
一方面,假释的一般条件需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另一方面,针对职务犯罪,根据相关规定,对因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或者有能力履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履行的,不得假释。而且对职务犯罪罪犯的假释,需要严格审查其犯罪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假释条件,以确保假释制度的正确适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共利益。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
网站模板
13927292033,1392725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