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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释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条文呢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法律条文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条件等相关内容。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也有着严格的规定,需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假释案件时,会严格审查犯罪分子的相关情况,以确保假释的适用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犯罪分子的改造和教育,给予其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同时也保障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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