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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释的规定和条件是什么法律条文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其规定在众多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服刑过程中,需持续表现良好,不仅要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积极接受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通过自身的努力改造,让司法机关能够切实看到其悔改的态度和决心。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有可能获得假释的机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回归社会,继续接受改造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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