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从犯的判刑需依据具体案情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裁量刑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若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从犯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甚至有可能免除刑事处罚。要是主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犯通常会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在五年以下量刑。
例如,在一些轻微的寻衅滋事案件中,从犯参与程度低、作用小,且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被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适用缓刑。总之,寻衅滋事从犯的判刑没有固定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寻衅滋事存在不判刑的可能。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从行为性质判断,若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轻微,例如只是偶尔的口角争执、轻微推搡,未造成人员受伤或财物较大损失,社会影响较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拘留、罚款,而非刑事处罚。
从犯罪情节看,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不被判刑。比如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等,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
不过,若寻衅滋事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则会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