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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颅脑、脊髓损伤

  1.、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二、面部、耳廓损伤

  1、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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