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交通事故

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

 一、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

  如何在网上处理违章扣分?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步骤1:【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4:【确认处罚信息】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网上处理交通违章

  二、交通违章如何网上申诉

  首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目前交通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违章包括车辆被套牌;重复录入违章信息;交警录入信息错误;信号灯故障导致的违章;避让特种车辆导致的违章和避让特种车辆、事故导致的压线行为等等。如果你的违章在这之列,可以进行申诉。

  具体如下:

  (一)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三)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