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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确定

一、交通肇事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确定

  交通肇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这么确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二、交通肇事和交通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着重是从人的角度,特别是驾驶员的角度,来描述交通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够上追求法律责任,则成为“交通肇事罪”

  注意: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刑法》第133条):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事故着重是从经济损失的角度,来描述交通现象,所以可以分为各种等级。

  综合所述,交通肇事和交通事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从行为人的角度来说,交通事故包括:交通肇事(违法行为)与交通意外。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扶养年限:

  (一)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二)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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