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某些条件下发生车祸之后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有些交通事故不能和解,发生以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具体包括: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