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还能复核吗
面对已经签字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若对其内容存在异议,是可以选择进行复核的。
1.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2.这意味着,签字确认并不剥夺当事人的复核权利,而是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额外的法律救济途径。
3.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核申请,则视为放弃此权利,交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复核请求。责任认定书的复核,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该法律规定明确了复核的提起条件、时间限制、申请方式及复核机关的职责等。
2.其中,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是复核程序的核心条款。
(1)第七十一条规定了复核的提起条件和时限,即当事人需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第七十二条则细化了复核申请的提交方式及复核机关的材料移送程序,确保复核程序的有序进行。
这些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保障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