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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书需要扣车吗

 一、事故认定书需要扣车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般情况下不再扣车。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集证据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履行此通知义务。

  3.扣留车辆期间产生的费用,若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决定而发生,则由该部门承担,若因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而产生的停车费用,则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不认可的情况,当事人有权采取复核申请的方式表达异议。

  1.在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交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它依赖于对当事人行为、过错程度以及事故具体情况的综合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

  2.若事故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则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3.若事故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则根据各自行为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4.若各方均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5.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则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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