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交警责任认定书算是结案了吗
车祸发生后,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并非直接等同于结案。
1.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标志着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基本划分已经完成,但这仅仅是事故处理流程中的一个环节。
2.根据规定,交警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还需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3.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且按照责任认定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赔偿,此时,该案件方可视为结案。
因此,车祸交警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结案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但并非结案的终结标志。
二、交警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交警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其内容详尽且具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关键内容:
1.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这些信息的准确记录为后续的责任划分提供了基础。
2.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这有助于了解事故的全貌。
3.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这是责任认定的核心依据。
4.还包括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明确了各方的责任比例。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确保了认定书的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