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发生后,要赔偿的损失主要包括两大类:有形损害和无形损害。
1.有形损害具体涵盖了财物损害和人身伤害。
(1)财物损害指的是交通事故中受损或灭失的财物,如车辆、设施或其他物品。
(2)人身伤害则包括因事故导致的身体受伤或死亡,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劳动收入减少等实际财产损失。
2.无形损害即精神损害也是赔偿的重要内容,它涵盖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后所产生的精神痛苦。
针对车祸中的财物损害和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1.对于财物损害,赔偿金额应基于受损财物的价值及修复或重置的成本来确定。
2.对于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则广泛得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因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等。
3.在人身伤害的赔偿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难以用金钱衡量,但由此产生的实际财产损失是可以被计算并纳入赔偿范围的。
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于车祸造成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也设定了具体的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