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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样才会结案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样才会结案

  1.交通事故人员受伤,从交通事故处理的角度来看,当交警部门出具正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即可视为结案。

  2.但从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角度来看,则需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真正结束。

  这意味着,结案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程序的完成,更是事故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的标志。

交通事故人伤结案存在时间限制。

  1.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这意味着,如果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理完毕。

  2.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通常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加快审理进度,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及结案流程为:

  1.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当事人重伤或昏迷,路过的行人也有义务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现场:交管部门会派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恢复交通秩序,并进行现场勘查。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还需其他部门协助处理。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管部门在了解事故情况并收集证据后,会客观、公正地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方。

  4.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等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在调解期限内未达成协议,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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