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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责任是什么那承担几年的刑事责任

当我们提到那些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案子时,其实如何认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是要参考咱们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的法律条例的!详细地讲呢,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假如有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酿成了严重的车祸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死亡,甚至给公共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那么这个人就得接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当然,如果这个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跑了,或者还有其他特别恶劣的行为,那他就得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惩罚。更严重的是,如果这个肇事者因为逃跑而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他就得接受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指出,要是肇事者对交通事故负有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而且还存在下面这些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他就应该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一个人死亡或者三个人以上重伤;(2)一个人以上重伤并负有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又没有足够的钱赔付医药费达到了三十万元以上。除了以上列举的情况以外,如果发现肇事者喝酒驾车、未取得驾驶证、开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等,也都按照违反交通肇事罪进行从重处理。所以说,一个交通事故导致一个人死掉了该怎么定罪,到底要坐几年牢,这都得看具体的案情和司法解释才能决定。如果肇事方对这次事故负有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但又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情况需要加重处罚,那么他很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不过最后的判决还是要看法院根据案子的实际情况、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考虑之后给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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