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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要求索赔时该搜集保存哪些证据?

1、妥善保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时到交警部门查阅、复印肇事车辆的行车证、保险单、驾驶人的驾驶证身份证;

2、出院时应收集的证据材料:

(1)索取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受害人死亡的索取《死亡医学证明书》;

(2)找主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

(3)找护士长出具《陪护证明》;

(4)索取并妥善保存医院的医疗费收费发票;

(5)如治疗期间使用外购药品或医疗器械,应要求医生出具《外购处方》,将《外购处方》与正规的购买发票一并保存;

3、受害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有固定收入的,搜集受伤前一年所在单位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个体户营业执照和收入结算单、纳税单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应搜集受害人从事某行业的证据,如相关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从业证明材料。

4、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材料:参照受害人的收入证明。

5、收集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应与就医时间、地点、次数相符)。

6、农村居民在城市务工或生活的,收集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材料:如暂住证、与某单位的劳动合同等。

7、与受害人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据材料:被抚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接种疫苗证、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等出具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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