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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行驶证被拿走了怎么办

 一、行驶证被拿走了怎么办

  行驶证被拿走了,机动车所有人需按照特定规定和程序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以取回,具体来说:

  1.需提交一系列资料并交验车辆。这些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原有的《机动车行驶证》。

  2.还需提供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的拓印模,以及清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若《机动车登记证书》辨认不清,则需将其交回并换取新的。

  3.在特殊情况下,如机动车因行政执法、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被没收并拍卖,现机动车所有人未能获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持相关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4.若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则需出具有关证明,通过这些步骤,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合法地取回被扣留的行驶证。行驶证被扣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几种情形,其中与扣留行驶证相关的是:当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时,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在出现如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或驾驶拼装的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交通警察有权扣留行驶证作为处罚措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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