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合法取消承诺,必须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方可取消,否则无法取消。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合同法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二、承诺为什么不能撤销
承诺是可以撤销的,但这种撤销是附了时间条件的,也就是说在承诺没有到达要约人之前的时间是可以撤销的,而且这种撤销是无条件的。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一旦承诺到了要约个人那里,那么则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遵循合同订立的原则。如果合同成立再撤销的话,除了法律规定的那几种撤销情形以外,则不可以随便撤销,且这种撤销需要经过法律程序。
三、合同承诺的条件有哪些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
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