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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免责条款符合哪些条件才是有效的

一、免责条款符合哪些条件才是有效的

1、免责条款符合以下条件才是有效的:

(1)免责条款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2)免责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免责条款不得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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