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要什么材料?租赁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分?
一、房屋抵押登记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用于判断年龄准入及司法介入)
2、婚姻证明(用于判断抵押物权属是否清晰);
3、房产证(用于评估,判断类型、年代、区域准入);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用于判断经验类型、年限、司法、关联准入等);
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产,(证明资产情况及是否有其他居所)
6、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个人流水及公司账户流水(证明经营情况及流动性);
8、上下游合同(各2份,交易方非关联公司);
9、公章、法人等;
10、三方支付合同;
11、支付合同中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12、收款人银行卡正反面照片。
二、租赁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分?
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