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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借条是否完全等同于借款合同

一、

借条是否完全等同于借款合同

  借条和借款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石双芳当事人签订的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且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条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有哪些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有: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法上以过错为原则而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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