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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妻子代替丈夫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

妻子代替丈夫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妻子经授权或追认帮丈夫签字的合同生效。妻子未经丈夫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丈夫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妻子承担。丈夫授权妻子代签的、丈夫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

代签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代签合同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3.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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