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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还需担责吗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特征

  1、虽然合同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第三人没有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仍然是原来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2、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前提是要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具体的操作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确定。

  3、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合同的债务是可以由第三人履行的。如果一些特定的合同指定由债务人履行的就排除第三人代为履行了。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还需要担责吗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第三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是第三人不是合同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的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即使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依然是由债务人来担责。第三人只是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如果债权人认为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告债务人,而不能去告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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