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未上岗怎么补偿
退役军人安置未上岗的补偿条例如下:非个人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等下发的法律条例,当地政府要按照不低于该单位同工龄职工的平均工资的80%,来发放补助费用。且还需要为退役士兵缴纳与同工龄职工的一切的保险费用,并且还需要妥善解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的相关事宜。

二、安置协议有效期多少时间
安置协议有效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安置协议生效后即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一)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二)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