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协议能写儿子的名字吗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看子女与父母是否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农村宅基地住房建造,以户为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住房建设申请书上除填写户主姓名外,还会写上该户其他家庭人员的姓名。遇到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该拆迁安置协议上也会写上该户家庭其他人员的姓名,即该户家庭所有“同住人”的姓名及相应的身份证资料。
二、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要求履行合同进行拆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其义务,所以拆迁协议也是作为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百八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