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双方的交易一段时间内可能不能完成,而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为了避免房屋交易条件具备时卖方不出售房屋或买方不购买房屋,可由双方订立缔约定金合同。
1、缔约定金合同的意义在于,当满足合同约定的缔约条件时,双方应当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得索取定金。
2、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都是押在银行的,不可能过户的。如果你们协商好了房子归你,准备由你还清剩下的贷款,可以咨询一下能否把你的名字加上。
可行的办法是这样的:先到原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一般在银行成功受理后,会告诉你具体的扣款时间,借贷人需要在银行通知的扣款时间前将足够的贷款余额存进原供款存折或帐号上,一般还清贷款后一个月左右即可取回房产证原件(紧记必须在房管局涂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后续的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