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收到传票后怎么办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一般起诉离婚都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向法院提出的诉讼离婚,然后由法院向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发送法院的传票,而接受传票的一方就是离婚的被告人,被告人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就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证据,自己或者聘请律师准备相关方面的答辩和维权。

二、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员。其实这些行为只会给人们留下你理亏的印象,根本不可能达到躲避官司的目的。你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你躲起来,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只有主动签收法院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起诉你,了解对方起诉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二)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因为律师生来是为当事人应诉服务的。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起草答辩状时要注意两点:
第一,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对方的一个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对方起诉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事实理由;
第二,有理还要有据,反驳对方的指控要用事实说话。有些答辩状虽然文采斐然,激扬慷慨,但没有针对对方的指控摆事实,讲道理,只是一味的谴责对方,效果并不好。
在答辩状中,你可以承认原告的请求,也可以进行反驳。如果你认为对方在纠纷中也有违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你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