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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

分配财产时双方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分配财产时双方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共同财产的证据

  1.涉及房产的证据。商品房可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农村自建房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2.涉及动产的证据。如汽车、冰箱、电视剧等一般都属于婚后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找法网提醒您,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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