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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除非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后者是法律的新规定,重在抚慰无过错一方的精神,弥补其精神损失。在财产损害赔偿中,既要赔偿带来的直接损失,又要赔偿间接性的损失。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应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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