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房产纠纷

房屋出租公示期一般多久

一、房屋出租公示期一般多久

  房屋出租公示期一般是十五日内,但是不得少于三天。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

  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首先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其次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