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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主拖延过户手续且未归还定金的应对措施

一、

房主拖延过户手续且未归还定金的应对措施

  对于拖延或拒绝过户的,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归还房款,付违约金;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卖家协助过户,赔偿滞纳金。

  对于拖延或拒绝交房得,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买方可以要求卖家交接房屋,并赔偿滞纳金或直接损失中的较高一项。

  如果对方置之不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因卖家债务被查封等情况,最好申请查封房屋。

  如果买受人以现金全款方式支付购房款,首付款的数额要尽可能少。余款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不可交付出卖方,也不可交付中介公司保管(中介公司负责人携款潜逃的事件屡见不鲜),最好通过房屋交易专管账户划转,或交由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在产权过户后支付给出卖人。

  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通常是需要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否则的话就无法顺利的办理房屋过户,让买方取得所有权。而要是出现了不及时过户的情况,则此时对于买方而言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是比较大的,由此也是有可能造成自己利益的损害。

二、

房屋过户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米。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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