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一、民法典中房屋继承不公证如何过户
房屋继承不公证可按如下方式过户:首先,由继承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如继承人同意,则可在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
网站模板
13927292033,1392725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