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公证的房产能反悔吗
夫妻双方公证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轻易反悔的。这是因为房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旨在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如果房产已经按照公证协议进行了处理,那么双方通常无法再反悔。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公证一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协议内容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下订立的,或者存在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无效。
但这一过程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支持。
二、哪些情况下房产为夫妻共有
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取决于多种因素。
1.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即使房产是在婚前购买,但如果婚后通过加名等方式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也将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房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明只归一方所有,否则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但在婚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情况。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
4.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