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倍计算。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就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按五倍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