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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疏忽导致损失如何处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如果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提出辞职的。这个是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提前3天还是提前30天,都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即便没有提前3天或者30天,用人单位也无法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但如果因为没有提前辞职给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劳动者追偿。

  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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