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主播和平台签协议是劳动合同还是商事合同
1、网络主播和平台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建立商业活动独家合作关系,以利益分成的方式获取合作费用,且网络主播可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系商事合作关系。是商事合同。
2、网络主播和平台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有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可以证明用工关系的,则可以证明是劳动关系,网络主播和平台签协议是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主播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1,签约时长
签约合作时长是主播首先需要注意的事项,约定时限内意味着在时限之间主播和经纪公会和主播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内容,否则就可能面临承担违约风险,现在大部分平台签约时长在1~3年,粉丝体量大的主播基本在3~5年左右,这个签约时限可以和经纪公司进行协商,共同制定合同时限约定,首次合作建议签约时限越短越好,如后续果合作的经纪公司不能给主播带来实际性的帮助或者和经纪公司产生矛盾,可以尽快的取消合作,避免浪费更多的时间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