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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网络主播与合作公司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一、网络主播与合作公司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点:

(1)看协议签订的目的及背景。主播与公司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即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还是双方是基于合作共赢、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基础;

(2)公司与主播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公司是否规定了直播内容、形式、场所以及直播时段;主播是否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例如按时考勤打卡、每周例会、团建、请假等规章制度;

(3)看主播收入的组成与来源。一是主播的工资结构是固定工资,还是保底收益加提成;二是公司在本质上能否掌控和决定主播的收入金额;

(4)看账号的归属。主播所用账号是个人账号还是公司提供的账号;

(5)看公司业务组成。即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主播的直播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主播签约前需要知道的四件事情

1、向平台和公会索要合同文本

合同是各种待遇的保证,正规的公司都会提供。假设没有索要合同的文本,那今后要是发生了什么冲突或者问题拿不到钱的时候就没有证据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2、核实主播薪资待遇

与平台和公会核实薪资待遇这是重中之重。主播在选择平台和公会时,应该都对这些方面有所了解。但即使知道了基本情况,在签约前也需要反复的确认,薪资是月结、周结还是日结。是否有底薪,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拿到底薪。有没有额外的奖励,没有收入就活不下去,遇到钱的问题还是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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