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主播和平台签协议是劳动合同还是商事合同
1、网络主播和平台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建立商业活动独家合作关系,以利益分成的方式获取合作费用,且网络主播可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系商事合作关系。是商事合同。
2、网络主播和平台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有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可以证明用工关系的,则可以证明是劳动关系,网络主播和平台签协议是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