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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代驾期间出现事故,能否向车主索要工伤赔偿?

一、代驾期间出现事故,能否向车主索要工伤赔偿?

不能。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之一,在于受到事故伤害者必须是“职工”,对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代驾,对方只是以个人身份临时雇用,并不是什么“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所以受伤的人仅仅是临时被雇用,目的在于完成代驾的单一任务,而不属于“职工”或专职、固定、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雇工”。

因此,代驾受伤不能要求工伤赔偿。但这属于雇佣活动,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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