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上班劳动关系存不存在
目前来说,60岁上班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看是否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劳动关系的工作单位,必须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单位主体资格,并且是依法拥有招聘,使用劳动者的法律权利。
2.劳动者向工作单位提供劳动给付。
3.劳动者从事了与工作单位性质和职能范围相符合的生产经营的活动,工作的方式和模式由工作单位选择与控制。
,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