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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专项集体合同期限长短如何确定的

一、专项集体合同期限长短如何确定的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变更的情形

  集体合同变更的情形: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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