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3927292033,13927256298

劳动纠纷

怀孕能被辞退吗?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如果劳动者,包括怀孕期间的女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的依据是公司里有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且员工知晓,有严重的事实存在。4、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

 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Copyright © 2019-2025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