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法律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九级伤残应给予其9个月的本薪,而每个月薪资以每名员工2000元的标准进行年度核算,因此九级伤残的员工最终能够得到约为18000元的经济援助。
2、根据相关的劳动安全法规及规定,九级伤残的劳动者有权享有6个月的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体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2014年某地全体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例,即为4306.75元。
这笔数额不菲的医疗补助金的总量,将达到了25840.32元。
3、再者,同样依据上述规定,九级伤残的劳动者还应享受10个月的同等数额的在职收入,该数额约为43067.5元。
1、对于符合十级伤残标准者,企业须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相当于七个月的个人月平均工资。
2、此处所提及的“个人月平均工资”,特指在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其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若该数额超出了所在地区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即““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则将按照当地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核算;若该数额低于当地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六成以下,则将按照当地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六成进行核算。